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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职责和任务

  •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知识产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编制全区科技和科普发展规划,制订知识产权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 二、负责全区科技计划管理的工作,组织全区企业申报市级以上各级科技计划,并协助上级科技部门做好我区各项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统计工作。
  • 三、负责本区科技项目的立项安排和管理,制订科技经费安排方案,监督经费的使用和回收,协调组织各类立项科技项目的实施,负责实施效果的调查和统计工作。
  • 四、负责市级以上科技成果的组织申报,区级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科技进步奖等的组织、评定及奖励工作。
  • 五、负责市级以上民营科技企业,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协调、指导企业的技术进步,做好以上两类企业的调查统计工作。
  • 六、负责科技发展和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科技保密工作,管理技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的登记和监证,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和执法工作。
  • 七、负责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引进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协调管理科技信息、科技情报、分析测试等方面的科技服务工作,指导科技第三产业发展。
  • 八、负责与上级地震工作管理部门的联系,做好地震法规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工作,协助上级地震管理部门做好日常震情通报和本区建筑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龙湖区科学技术协会职责和任务

  • 一、组织全区科技人员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气氛,提高学科水平,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 二、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技知识,推广科学技术,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和农村党员干部科技素质教育培训工作。
  • 三、组织开展决策论证,提出建议,进行科技咨询服务;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和专题调研等任务。
  • 四、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法规制定和地方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 五、开展科技人员继续再教育和培训工作。
  • 六、开展对外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国内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组织开展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为我区企业牵线搭桥,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
  • 七、负责对属下学(协)会的组织管理和业务指导。
  • 八、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科学精神、科学道德,表彰和奖励科技工作者,举荐人才,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
  • 九、兴建和办好科学技术活动阵地、兴办为科技服务的事业。
  •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